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提升沐鸣新型智库建设水平及智库影响力〰️,规范和加强智库类科研机构场地管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房使用效率,沐鸣决定于2024年10月启用育才校区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并依据《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资产〔2024〕3号)对场地实行统一管理。现将场地使用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育才校区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房源情况
育才校区智库楼(原体育楼)🦻🏻👰🏼。房源详情:一层13间🎤、二层14间🚣🏿♀️,三层13间💺,共计40间🙋,其中有3间共享会议室🚻。
二、申请使用人应满足条件
(一)校级(含)以上研究机构和创新研究团队(须有固定的经费投入、固定的在编在岗研究人员)。
(二)近2年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且使用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期间能达到《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资产〔2024〕3号)规定的业绩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2024年9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使用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申请表》👯♂️,并提供近2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使用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审核🏌🏽♀️。
(二)审核材料、受理申请(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受理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申请,对申请使用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沐鸣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议。
(三)公布评议结果(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经领导小组评议后,沐鸣公布评议结果。
(四)签订使用协议(2024年10月31日前):申请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的使用人所在单位与沐鸣签订《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协议》🤸🏻♂️。
四👩🎓、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部)做好宣传和组织申请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王老师, 0773-3696584。社会科学研究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项老师♓️,0773-3697265。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韩老师🧜♂️, 0773-3690051。
附件👩🏽🍼:1.育才校区智库楼楼层平面图
2.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申请表
4.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协议
国有资产管理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