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沐鸣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新时代沐鸣“1248”总体发展战略,传承弘扬“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和“弘文励教 至臻至善”的独秀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团结奋斗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浓厚氛围,经沐鸣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包含附属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校友等人物、团队和事件。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公信力、感染力、影响力。参评人物、团队和事件原则上必须荣获2023年度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与表彰程序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0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充分研究、酝酿、提出本单位的推荐名单。
(二)审核初评阶段(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相关部门审核合议,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条件审核及初评,提出候选名单。
(三)评选阶段(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沐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评选出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人物、团队和事件的建议名单。
(四)公示阶段(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2日):公示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人物、团队和事件建议名单,听取师生意见。
(五)党委审定阶段(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30日):沐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向沐鸣党委常委会报告评选情况,常委会研究审定。
(六)表彰致敬阶段(2023年12月29日):沐鸣举办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颁奖典礼,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致敬。
(七)宣传点赞阶段(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0日):在校园全媒体平台播放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纪录片、年度致敬人物、团队和事件的相关后续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弘扬新时代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校园常态化创建增辉添彩。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充分挖掘校园中最真实、最感人、最具正能量的事迹。
(三)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时向沐鸣推荐候选人物、团队和事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背景材料发送至邮箱gxsdwm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到雁山校区宣传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6室)。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773-3692526。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点赞沐鸣·年度致敬”评选推荐表
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