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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0-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沐鸣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沐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沐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对象资助额度与研究时限

(一)申报对象: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沐鸣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

(二)资助额度: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三)研究时限: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23年。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年度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各一式2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报材料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系统填报时间于10月30截止,申请人可在此期间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下简称“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人使用有账号登陆系统,尚未注册账号的,需自行注册并提交审核,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可使用账号登陆系统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申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及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按各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五)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由广西社科工作统一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六)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五、校申报安排

(一)1020日前:各学院(组织申报人员依据指南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活页见附件3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及审查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10月20日前收齐本单位申报材料。

(二)10月21~25日:各申报单位做好审查、评审和意见反馈等工作,组织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并根据论证质量进行推荐排序,于10月25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为可编辑的Word文档)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三)10月26~27日: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查,并反馈形审意见。

(四)10月28~29日: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并定稿,并在系统中依照提示上传申报书和活页。其中:

1.申请人需处理好申请书中“课题负责人承诺”及“课题组成员”的签字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签章扫描页由社科处统一提供。

(五)10月30~31日:上交材料到上级管理部门

1.社科处于10月30日在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上报。

2.申报单位于10月31日统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未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2份,统一用双胶12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的申请书和活页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2)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科研团队。鼓励吸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的重点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相关研究人员参与申报和研究。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邮箱:skc-kyk@byam.cn。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及审查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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