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沐鸣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范围是承担沐鸣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已获得历届各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全校评选不超过5名教学名师,并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经历
年龄45周岁(不含)以上,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称(特殊学科的职称可以酌情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讲授基础课程,且近2年面向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34学时/学期(以教务系统为准),课堂教学中不得出现表述错误、解题错误或对学生进行错误引导等错误教学行为,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二)师德师风
近5年沐鸣师德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师德考核等级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含)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及其他相关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教学能力与水平
1. 教学思想与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能及时把国内外最新教改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教学内容信息量大。
2. 教学艺术与方法: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讲授的课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
3. 教改教研与成就,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主持过自治区级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四新”项目;
(2)主持过自治区级以上(含)课程思政、一流课程或教材建设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以自治区或国家的文件为准);
(3)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成绩突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高质量期刊上公开发表过5篇以上(含)的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本以上(含)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专著或自编/主编教材,高质量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TPCD),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RCCSE)评选的A级期刊,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国家部委主办的期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主办的期刊;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含)教学成果奖励。
4. 教学效果:教学效果好,形成有效的教学方法、个性化的教学风格,主讲课程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在区内高校中有较大影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近4个学期网上评教均不低于90分)。获得校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学科(技能)竞赛奖励的,优先考虑。
(四)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
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助教指导工作,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该课程领域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担任自治区级以上(含)课程(群)教学团队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五)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
1. 科研能力与成就:主持或承担多项自治区级以上(含)科研项目,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专著。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科研奖项的,优先考虑。
2. 学术地位: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六)近5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 有违师德师风要求的;
2. 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发生教学事故而受处理的。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2023年10月,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沐鸣两名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教学视导员推荐,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核实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向沐鸣推荐1名候选人,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人。
(二)听课评议
2023年10月-11月,沐鸣组织专家对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进行“非预告”随堂听课评议。如果被推荐候选人在上述时间段没有教学任务,请拍摄本科课堂教学实录一份(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以观看课堂录像形式进行听课评议。
(三)综合评议
2023年11月-12月,综合评议由“现场教学评议”和“会议综合评议”组成。
1. 现场教学评议:现场教学评议为10分钟,由教师自行提交5个10分钟的教学节段课件(PPT格式),现场随机抽取一节段课件进行现场教学,所提交教学节段内容应符合附件3中填写的课程内容,专家组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取其平均值;
2. 会议综合评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综合评议,并评选出第九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四)沐鸣审核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沐鸣下文表彰。
四、材料要求
2023年10月21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需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一)《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签字盖章,一式20份;
(二)《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双面打印,签字盖章,一式1份;
(三)《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第8-13周)一式1份(附件3),或课堂录像一份。
(四)《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支撑材料》(附件4)签字盖章,双面打印,一式1份。
2023年11月10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报送教学节段课件及教学节段目录,教学节段目录自拟,目录需包含序号、教学节段名称等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纸质版请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育才校区办公楼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子版发送至:sdgjs@byam.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698175。
附件:
1.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
4.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支撑材料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