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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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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沐鸣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发展规划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0-0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沐鸣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3〕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发展规划处根据调查内容及部门职能对调查表进行任务分解,具体分工详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单位”负责对应表格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等工作;“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填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

二、填报方式

(一)材料收集:配合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分工向填报单位提供准确详实的上报数据和相关台账,并积极协助填报单位做好相关审核校验、说明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各填报单位统计好本单位所需填报账号数量,并填写《填报员信息表》(附件2),由发规处统一授权分配账号后,在收集汇总各配合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登录“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部分统计数据须按校区进行填报,具体详见《任务分解表》。系统登录网址如下:

1.教育网域名入口(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2.联通IP入口(https://114.247.107.7:8000/)

3.电信入IP入口(https://124.127.55.135:8000/)

三、注意事项

(一)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守牢统计底线,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二)关注填报指南

所有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熟悉填报范围、表格说明、指标解释及校验关系等,进行规范的材料收集和数据填报,确保统计调查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重视台账管理

各单位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在校生死亡信息、办学条件信息、资产信息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需具体负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据,审查校对有佐证。如出现数据比2022年增(减)幅超过20%的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四、报送要求

(一)根据上级要求,涉及“学生变动情况”和“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两张表格(附件4),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按季度完成填报并保存,发规处进行最终审核上报。

(二)请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填报员信息表》,并请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填报人员加入“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教育事业统计工作QQ群(群号927339860)”,入群后按照“单位+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称。

(三)请各填报单位于2023年10月15日下班前完成《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附件5)和《校区数据统计表》(附件6)的系统填报和审核校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至发规处。材料要求如下:

1.本单位所负责填报的表格的PDF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数据统计的相关台账的EXCEL版、PDF扫描件以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扫描件和纸质版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xsdfgc@163.com,纸质版请送交至雁山校区起文北楼64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及电话:周勇,3695863;李娇,3695866

 

附件:

1.任务分解表

2.填报员信息表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季度调查表

5.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总表

6.校区数据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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