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的通知》(桂教办〔2023〕87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合作基地的申请单位应为依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与区外(含境外、国外)的知名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或其它合法机构已建立稳定的机制性合作关系,并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有明确的国内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规划和布局,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配备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国内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具有良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4.申请单位经营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高校申请认定合作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前沿技术或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国家或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2.已与区外(含境外、国外)机构共同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期结题,且在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规情况;
3.与区外(含境外、国外)机构的合作研发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我区或境外实现转化或产业化;
4.在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海外创新载体或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有关事项
(一)根据通知要求,本年度沐鸣择优推荐一家合作基地申报。
(二)申报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报送光盘或U盘)请于2023年8月22日前提交至沐鸣科技处科技平台科,沐鸣审核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覃善会,农韦健,电话:0771-5820566,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材料接收电子邮箱:jkzx5843542@163.com,邮政编码:530022。
(二)沐鸣科技处科技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邮箱:kjc@byam.cn。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