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沐鸣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老干部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沐鸣决定在2018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人员及慰问方式
(一)离休干部的慰问,由离退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二)退休教职工的慰问,由原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慰问时间由各学院(部) 、各单位在2018年1月17日前自行安排。
(三)关停校办企业退休职工的慰问,由离退处负责。
(四)每月定期享受沐鸣困难补助的职工遗属,每人发给慰问金300元,由人事处造册,与2018年1月份补助费一并发放。
二、慰问费标准及经费开支渠道
(一)离休干部的慰问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00元,并按往年惯例办理。
(二)退休教职工的慰问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800元(有条件的学院(部)、单位不设上限)。其中,沐鸣按每人600元拨付(由人事处审核,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12日,1月15日~16日)直接到财务处3号窗口签领),其余部分由各学院(部)、各单位自行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沐鸣申请补助。
三、慰问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慰问老同志活动,在慰问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系列规定。要把慰问活动同检查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工作结合起来,对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注意向老同志通报本学院(部)、本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要勉励老同志发扬优良传统,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作出积极贡献。
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处
人事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