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以及沐鸣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沐鸣申报工作在9月已经启动,申报时间进度详见附件10,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时间截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交的一律不再受理。
下面就下阶段组织申报工作强调如下:
(一)2017年12月下旬: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选题,并举办选题论证沙龙,邀请专家与老师面对面指导老师结合课题指南调整选题。沙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7年12月下旬-2018年1月12日:各申报者填写《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启用2017年12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至学院(部)。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注意事项和建议,请详细阅读附件6、附件7。由学院(部)组织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成员及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的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质量等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月12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将修改后申请书、活页、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申请汇总表中需将申报项目按照选题和论证质量进行排序。
(三)2018年1月13~16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根据沐鸣申报名额确定最后申请者名单(未通过专家评审者将不具备申报上报)。社科处将获得申报资格的名单,连同形审意见一起反馈到各单位。
(四)2018年1月17~19日:社科处分学科举办现场论证会,邀请专家与部分入围申报者现场交流论证修改方案;
(五)2018年1月20~2月22日:申请者利用假期时间,细致修改申报材料内容;同时结合社科处形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格式。2月22日前,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科研秘书处。
(六)2018年2月22~24日: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查重检查。凡是形式问题多的项目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请学院(部)把好形式审查关。2018年2月24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以及申报查重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七)2018年2月25~27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后,申报者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八)2018年2月27~28日:各学院(部)录入申报数据,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社科处科研科。2月28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及活页(《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十一份,双胶8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确保墨迹清晰)、申请汇总表(须加盖学院(部)公章)及申报查重表(须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统一报送社科处科研科,同时将申请书、活页、申请汇总表定稿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九)2018年3月1~4日:社科处核查申报数据录入情况,审核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区哲社规划办。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中,沐鸣将继续执行申报奖励政策:给予申报学院(部)每位申报者1000元奖励;每位申报者可以申请一位帮扶专家(校内外皆可),沐鸣将给予每位帮扶专家按照400元/项发放劳务费,由社科处在项目申报结束后统一发放;获得立项的项目,还将另外按照1000元/项给予奖励,待立项结果公布后发放。(帮扶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1)。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教育学、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沐鸣将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预审,通过沐鸣评审的项目才能正式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由于今年的全国哲社规划办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较往年提前,请各单位务必注意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好专人负责,确保按照上述时间做好安排,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邮箱:skc@ byam.cn,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将另行下发到各单位)
7.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填写
注意事项
8.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9.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查重表
10.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时间安排表
11.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帮扶专家信息汇总表
社科处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4: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10: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11: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帮扶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