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全国哲社规划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招标共确定8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6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 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 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该项目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请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突出主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人在填写标书时须对研究类型作出选择。一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度研究,要求增强项目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在研究过程中提交一批务实管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并通过《成果要报》上报,2年内完成;二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专题研究,要求在权威媒体公开发表不少于10篇理论文章,以生动鲜活的语言全面、准确、及时地阐释十九大精神,1年内完成。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部)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学院(部)、单位要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四)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八、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要求以下单位和团队必须申报: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育学部须报1-2项,其中拥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点的学院须至少报2项;
(二)承担了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团队;
(三)欢迎其他学院(部)积极申报。
各单位、团队应仔细盘点与指南相关的前期成果积淀,找准选题积极申报,精心策划选题,并联合其他高校或者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强有力的研究团队,科学论证,力争在申报立项方面取得突破。
九、沐鸣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投标者可从本通知附件或登录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请各学院(部)于11月20日前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名单报送社科处科研科;
(三)12月4日前,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学院(部)专家、同行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仔细论证及修改。
(四)各学院(部)于12月4日前将《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byam.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字样。
(五)12月4~15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论证,投标者进一步修改投标材料。
(六)12月18日前,投标者将通过社科处形式审查后的《投标申请书》(一式10份,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附表样式》(一式1份)提交社科处;同时,请将《投标申请书》及《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材料汇总表 》电子文档发送社科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13737733772。
4. 附表样式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选题.xls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