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关于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16〕6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通知👌🏼,结合沐鸣的实际情况,现将沐鸣2017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新确认范围和对象
在区外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调入沐鸣工作满1年,尚未取得我区对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重新确认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重新确认表格🎊,并向基层单位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材料:
1.《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附件1,重新确认表必须使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成A4)💁🏻;
2.原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3.原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须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与存档原件核对无异”的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专用章);
4.原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文件复印件1份(须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与存档原件核对无异”的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专用章);
5.调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调令💅🏿、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入编证明材料等);
6.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均须复印);
8.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须做好申报人员的考核和申报材料的审验,填写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和汇总填报《申请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2)。各单位的材料审验人须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按袋内材料排序标明序号和名称,于2017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到校职改办(育才校区办公楼3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gb@byam.cn。
三、其他问题说明
(一)申请人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名称等与我区不一致的⌚️,以我区为准🧒🏻。申请人应依据我区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3),参考原取得专业选择一个相近专业填报并确认;
(二)申请办理重新确认并经审批批复后🌾,申请人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失效,相关证书由重新确认审批机关收存或销毁;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报重新确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富元 联系电话:5846406
附件❗️:1.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 申请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
3.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试行)
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